呼吁!乡村的理想,村集体和村民不能缺席,而且最好能以村民为主体。村集体和村民,要成为乡村理想的主导者、建设者、新村民招募者,而不是单纯的旁观者、胁从者。
1、抵押贷款与溢价转让的不理想。
无论是工商资本下乡,还是逆城市化下乡,投资乡村资源和房产的最大动力和愿望,就是,希望资源和房产能够进行市场自由流通交易,能够抵押贷款和溢价转让。近些年,这方面的呼声很高,大家也在积极突破,乃至冒险踩红线。这个期待正常合理,却又面临着体制性突破障碍。
提醒!有钱最好带着村民,大家一起挣,别只算自己的帐,总想着在钢丝绳上瞒天过海。
2、恒产与恒心:融入程度的不理想。
无论是投资乡村、返乡创业、下乡生活,都面临着不是本乡人,难成本村人的尴尬。国家希望更多人把钱投到乡村,但不能触发社会矛盾,导致民怨和情绪不稳定。而更多带着钱和情怀下乡的人,也多是苦不堪言,不是掉进了泥潭和无底洞,就是被情怀伤的相当苦逼。
问题: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,不是臆想的要素融合,是人的融合。目前最大问题是,资本的钱,乡居的愿望,村民的诉求,现实不了利益平衡和关系妥协。
3、户籍下乡,是一种奢望。
市民化的本地人,因看重土地的获得与溢价的机遇,千方百计想户籍下乡,这个事,义乌很早之前,就干过。还有就是一线城市的外来人员,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买了小产权房的人,能否通过户籍融村的方式,实现村治理能力强化与村集体收入增加?
翘首以盼、望眼欲穿:漂泊在北上广深的人,这辈子还有没有希望落户在那里?这样的大城市,户籍管制近乎一种不合理的苛刻,融村入户是绝大多数人的唯一突破口,同时也是一种奢望。
4、有些理想,不该有,不能有。
从短期看,无论工商资本,还是乡居市民,都有能占到村集体和村民便宜的先天市场对价优势。看从长期看,这个下乡占便宜的理想,最好不要有。平心而论,国家和政府希望的是,他们能和村集体实现交易的公正、公平。
如何确保不同理想之间,都能收益最大化?这是一门平衡的艺术,也是一门妥协的艺术。问题是,如何实现平衡,怎样达成妥协?这件事应该由谁做,具体又该怎么做?
1、撬动乡村理想的铁钥匙。
县域政府搭台子,用拆迁补偿(较低投入)的方式,腾退农民的宅基地,安置农民(低价获取资源)。然后,再在空置出来的宅基地上,建更好的房子。最后,通过户籍下乡和购房产权保障的双重诱惑叠加,高价卖给想下乡的市民。
坐对位子:政府是领导者,监管者,是搞统御协调的,不能取代市场,或介入市场做生意。政府是裁判员,不是运动员。